福建宁德周宁县不锈钢深加工产业园附属配套工程一期(施工)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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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E*******************)各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等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有关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澄清、修改和补充内容如下: *、投标人问: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第*号文规定,企业开户许可证已取消、实行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备案制。因我司基本开户行升格,基本开户许可证已无效,开始使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请问是否可行? 答:可以。 *、投标人问:招标文件**页“剩余**万立方米石方由承包人自行处置,处置费按招标控制价****.**万元计算方法计算石方价值抵还给发包人(该部分石方投标报价不得优惠下降,否则投标被否决)。若石方低于***.*万立方米,承包人处置的石方抵扣款则按****.**万元结算,直接从项目工程款中扣除;若石方高于***.*万立方米,则承包人处置的石方抵扣按实际量结算,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疑问:此部分如何理解?是指本项目工程总造价*****.****万元中至少有****.**万元需要抵还给发包人吗? 答: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万元为已扣除****.**万元后的最终造价,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造价资料。招标人:周****** 招标代理:福******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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