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盐城市区2020年第6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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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盐城市人民政府批准,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及有关规定 地块编号 地块名称 出让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起始价(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加价幅度(万元) 缴款时间 交地时间 **** **** 青墩接线西、清溪路南侧安置房地块(亭) ***** 居住(含配套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比*%-*%) 商业**年,居住**年 *,≯*.* ≯**% ≮**% **** **** *** 出让合同签订后*个月内缴纳成交价款**%;*个月内缴清。 缴清成交价款后*个月内交付土地。 二、土地挂牌出让对象及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或挂牌出让文件中约定禁止参加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只可以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挂牌期限及交易时间 公告期限:****年*月**日~ ****年*月**日; 报名期限:****年*月**日*:** ~ ****年*月**日**:**; 交易期限:****年*月**日*:** ~ ****年*月**日**:**。 四、********青墩接线西、清溪路南侧安置房地块住宅部分***%为安置房,回购价格为****元/平方米,由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东亭湖街道办事处回购,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个工作日内与东亭湖街道办事处签订《亭湖区棚改安置房建设回购协议书》,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的,不得签订土地出让合同,视为无效交易,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非机动车库按照不超过****元/㎡限价销售,由购房合同签约人自愿购买。由竞得人出资在地块红线外西南角规划确定范围内建设用地面积不小于****㎡、建筑面积不小于****㎡、不少于*轨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亭湖区教育局;建设过程中土地供应(无偿划拨给亭湖区教育局)、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由竞得人负责办理,亭湖区教育局负责协助,办理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幼儿园建设与竞得地块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五、办理CA证书 请有意竞买者在报名期限内到盐城行政服务中心*楼国信CA窗口办理CA证书,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网上办理的,可加QQ群*********,提供相应材料及经办人电话、邮寄信息(材料齐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寄出),咨询联系人:刘艳; 联系电话:***********。 六、提供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方式 上述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和交易的具体要求,详见盐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应认真研读规划设计条件。敬请有意竞买者到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咨询,有关情况也可访问江苏土地市场网***.******.***,也可致电****-********进行咨询,联系人:徐先生。 七、其他需要公告事项 *、上述地块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土地出让价款中不包含宗地各项行政规费及土地契税。 *、竞得人需执行盐城市规划、建设等部门对规划、建筑方面的所有规定要求。挂牌地块周围道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地表高度以现状为准。竞得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本公告由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中《亭湖区棚改安置房建设回购协议书》由亭湖区政府负责解释,联系人:高超,联系电话:***********。 盐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