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塔庄镇污水支管接驳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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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塔庄镇污水支管接驳工程(施工) 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梅发改审批[****]*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塔庄镇 *.*. 工程建设规模:塔庄镇污水支管接驳工程主要在莲宅村、上汾村、溪东村现状污水管接口处新建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居民生活污水;莲宅村最大管径为DN***,其中DN***~DN***污水主管长*.**公里,DN***~DN***污水接户管长*.***公里;上汾村最大管径为DN***,其中DN***~DN***污水主管长*.***公里,DN***~DN***污水接户管长*.***公里;溪东村最大管径为DN***,其中DN***~DN***污水主管长*.***公里,DN***~DN***污水接户管长*.***公里;项目总投资****.****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塔庄镇莲宅村、上汾村、溪东村现状污水管接口处新建污水管网系统;主要内容:排水管道、道路工程、入户预留管道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市政公用工程中型规模中,单项工程合同额单项工程合同额<****万元的排水管道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 工期要求:总工期: ***, 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标段划分(如果有):/ *.*.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 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 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类。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未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未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未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号)自****年*月**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根据《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闽建筑〔****〕**号)自****年*月**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其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 通过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 及以上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人民币。 *.*.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 。 *.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cn或***.******.***.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塔庄镇人民政府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塔庄镇塔庄街**号,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许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空军房管局沿街综合楼*层, 邮编:****** 电子邮件:/ 电话:***********, 传 真:/ 联系人:文平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闽清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版 网址:http://***.******.*** 联系电话:****-********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号 联系电话:****-********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幢四楼(***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