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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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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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号
邮    编:******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公众参与情况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检测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日化用品*****批次项目杭集镇龙王路*号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建设单位拟投资****万元,在现有业务用房内改建检测实验室,购置分析仪器设备,形成年检测预包装食品、初级农产品、日化用品*****批次的能力。本项目已经广陵区发改委备案。我局****年*月**日-*月**日在扬州生态环境网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承诺:诚信守法,认真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一)实验室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食堂应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管至汤汪污水处理厂。(三)采取合理的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限值。(四)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的各项法规和标准规范。本项目危险废物须按规定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