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湾景商务中心范围内回迁公寓427套及办公物业221套整体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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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以下产权转让信息,广泛征集受让方。请有意者到我所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特别提示挂牌有效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将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认最终受让方。项目编号:JT***********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资产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湾景商务中心范围内回迁公寓***套及办公物业***套整体转让项目简介:深******拥有的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芙蓉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范围内回迁的办公、商务公寓物业,现芙蓉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已命名为湾景商务中心,项目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广深高速公路新桥立交桥东侧,北临新玉大道,南临新玉路,东临芙蓉蓝天科技园,西近京港澳高速,毗邻广深高速新桥高速口。湾景商务中心项目占地约 * 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 万平方米,容积率 *.**,打造集商务公寓、创享办公、缤纷商业于一体的商务综合体。项目共由 * 栋建筑组成。* 栋、*栋 C、* 栋为 *.*m 层高的办公产品;* 栋 A 和 * 栋 B 为 *.*m 层高的商务公寓;而 * 栋 D、E、F 和 * 栋的 *-* 层是 *.* 米层高的创享空间,*-* 层则为商业。深******在湾景商务中心获得回迁物业具体如下:(*)商务公寓物业(*栋A座商务公寓)共计***套,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物业装修状况为毛坯;(*)办公物业(*栋办公)共计***套,建筑面积合计**,***.**平方米,物业装修状况为毛坯。根据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统资评报字(****)第*-***、***号],本项目评估结果为:(*)*栋A座***套商务公寓于价值咨询时点****年**月**日的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详见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统资评报字(****)第*-***号]中《资产评估明细表》;(*)*栋办公***套物业于价值咨询时点****年**月**日的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元,详见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一统资评报字(****)第*-***号]中《资产评估明细表》。标的(项目)所属单位:深******内部决策:股东大会决议标的评估核准及备案情况评估机构:深圳市一统土地房地产******评估基准日:****年**月**日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核准(备案)日期:****年*月*日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交易内容转让标的名称: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湾景商务中心范围内回迁公寓***套及办公物业***套挂牌价格(人民币):*****万元是否需要求购方交纳保证金、具体金额及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需在挂牌期间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处置方式: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向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者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各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它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如果意向受让方违约,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成交价款支付方式:受让方可选择采用一次性付款或者分期付款:(*)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的,交易价款应当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受让方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款不得低于转让价款的**%(含保证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支付;第三期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支付;第四期支付不低于转让价款的**%,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内支付;剩余转让价款,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分期付款的,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等额有效担保并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后签署担保协议。(*)在产权交易价款未全额支付且余款未提供等值合法担保的情况下,不得办理产权交割和变更手续。挂牌公告期:自公告次日起**个工作日挂牌起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挂牌价与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方式确认最终受让方。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交银行征信查询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单)*、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其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意向受让方应承诺知悉并确定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受让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湾景商务中心范围内回迁公寓及办公物业的资格条件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意向受让方应承诺知悉并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湾景商务中心范围内回迁公寓及办公物业的资产现状、瑕疵及风险,不因任何理由向转让方提出抗辩。*、本项目按标的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已充分清楚标的物业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同意自行前往现场丈量标的物业实际面积,并同意按标的物业现状进行交付(包括办理过户登记及现场交付等手续),认可标的物业的交易价格。受让方承诺不以标的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为由,向转让方及联交所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交易价格或交易服务费);(*)已充分清楚、了解和接受标的物业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接受标的物业附随的所有缺陷、瑕疵及相关风险,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严格按照《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同意本次资产转让所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方各自承担;同意本次资产转让及权属变更登记所产生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土地税、流转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等)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税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同意本次资产转让所产生的公证费、股东大会股东会议补助、交易完成后的物业管理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的前三个月管理费由转让方承担,之后受让方按管理处收费标准向管理处缴纳)均由受让方承担(如转让方已先行垫付的,受让方应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规定时间内凭相关付款凭证、单据与转让方进行结算)。(*)同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交易款及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向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全额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本公告披露的内容及交易条件的相关要求,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愿意按本转让公告及竞价方案规定的相关程序要求参与本项目,愿意承担与之相关的责任与风险,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挂牌期满后,产生*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均不应价的;(*)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其它违反保证金扣除条款情形的。*、其余详见转让合同。附件*、《实物资产交易合同》附件*、 标的资产清单*.公寓明细表 *.办公明细表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深******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蚝四居委会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陈宝勤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万元):****万人民币企业类型:******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联系方式业务咨询电话:*********** 谢先生 *********** 李小姐业务投诉电话:****-********传 真:****-********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一区*栋A座**层网 址:***.******.***保证金账户户 名:深圳联******账 号:*****************开户银 行: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特别声明:*、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有效性负责。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受让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承租)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如对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本公告所披露内容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提供的交易相关资料文件及最终签署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