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汤阴县环境保护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 汤环罚决字〔2020〕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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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视频-[article.video]-start 文章内容 汤阴县亚瑞金水泥制品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J**T**法定代表人:孙海军地址:汤阴县白营镇胡营村一、违法行为****年*月**日,******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公司正在生产,喷淋设施未开启,粉尘无组织排放。以上事实有:*、汤阴县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汤阴县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份;*、法定代表人和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依据《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的情节和后果,社会影响较小或者危害后果不严重,责令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我局于 ****年*月*日以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汤环罚告字〔****〕**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三)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等方式控制扬尘排放的。”根据你公司的违法情节,****年*月**日,经我局法制小组成员会议研究决定,对你公司作出以下处理:*、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罚款。限于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和账号。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人民路支行户 ?名:汤阴县财政局国库股 ?账 ?号:*************** ?缴纳罚款后,应将缴款凭据报送我局备案。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安阳市行政复议受理中心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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