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顺昌县城南东路白龙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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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顺自然告字【****】**号 经顺昌县人民政府批准,顺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顺昌县城南东路白龙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宗地面积(m*)宗地坐落土地用途出让 年限容积率建筑 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m)起始价(万元)竞买保证金(万元)SP-****-******顺昌县城南东路白龙泉普通商品住房商服用地**年、住宅用地**年大于或等于*.**并且小于或等于*.*小于或等于**%大于或等于**%小于或等于*******万元*****万元备注*、宗地SP-****-*规划指标详见顺自然资规(****)***号函,本标的不设保留价;*、加价幅度为**万元或**万元的整倍数。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符合竞买申请人条件的,在本县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县取得合法土地未按规定开发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不得申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号*层***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到顺昌县城南中路**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年**月**日** 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年**月**日** 时**分在顺昌县交通局十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竞买人数必须达到*人以上(含*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人,则拍卖会终止。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号自然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 ******南平分公司 联系地址:顺昌县双溪城南中路棋盘厂巷**号*层***室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顺昌县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南平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建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工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顺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 开户银行: 邮储银行顺昌支行 银行账号: ****************** 顺昌县自然资源局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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