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东晟广场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通知各投标人:
东晟广场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天,目前投标有效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至****年**月**日。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
请投标人将下述回复填写并盖投标人公章后于****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提交给福******(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号A座招标大厦***室,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qq.com),确认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逾期未送达的视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招标人:******
招标代理:福******
日期:****年*月**日回复
我司□同意\□不同意(请在所选择意见前的□内画“O”,未选意见前的□内画“×”)按上述规定延长东晟广场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有效期至****年**月**日。投标人(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