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关于广东源亮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亿件塑铝复合铝箔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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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批复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时间建设单位建设地点*清环广清审〔****〕**号《关******年产*亿件塑铝复合铝箔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清环广清审〔****〕**号****年*月********清远市广清合作园(石角片区)(中心坐标:北纬N**°**′**″,东经E***°**′**″)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清远市广清产业园广州路*号企业服务中心***,邮编:****** 联系电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