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管局建立“路长”工作责任制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一是建立“路长”工作责任制,在温陵路、九一街等**条主次干道设立“路长”。二是要求“路长”每天至少安排*次巡查,重点督促沿街(路)店铺、责任单位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及时发现路面破损、路灯亮灯率不足及公厕指示牌等问题。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能现场处理或协调解决的,当场处理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拍照取证,督促相关成员单位整改处理。三是定人定岗、定职责、定路段巡查,畅通沟通渠道,开设**小时举报电话,通过***联动投诉、反映,方便群众反映市容市貌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