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唐河县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规划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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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唐河县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规划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THGGZY-ZCCS****-***-***
二、项目名称:唐河县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规划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华汉******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号楼院*幢*层***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包号服务类*名称:唐河县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规划项目(二次)服务范围: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规划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规划中*处重要节点的修建性详细规划须符合历史文化名城标准,为唐河县创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提供有力支持,并满足采购方向发改委立项的要求;*、通过专家评审和唐河县规划委员会评审。服务时间:**日历天五、评审日期及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专家名单石永堂(组长)、宋应皋(业主评委)、韩发根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十五条规定,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商定,按中标价的*.*%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为*****.**元 。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成交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同时报送唐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唐河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唐河县凤山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郑州******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号
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代理联系人:程先生
电 话:***********唐河县城区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红色文化旅游开发规划项目招标文件及中标内容.zip ****年*月**日关于保留(市)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复验情况的通报 给你关于对评标专家周辉违规处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