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网挂2020WD003号东莞市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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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信息来源: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一体化平台原文链接地址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告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东府办〔****〕**号),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委托方”)委托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挂牌方”),以网上挂牌方式开展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以下简称“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招商公告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挂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次网上挂牌招商活动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cn/)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招商项目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条件更新单元概况清溪镇大利社区招商创智新城新型产业更新单元基本概况项目编号位置单元范围拆除范围内用地起始价(万元)每次竞价幅度(万元)单元面积(㎡)功能分区面积(㎡)规划用途出让年限****WD***西至大利村瑞丰木业厂房、东至银屏路、南至清溪大道、北至旧村庄******拆除范围******配套型住宅用地R***********现状保留****新型产业用地MO**现状道路****体育用地/社区公园/道路/主要规划条件更新单元拆除范围主要规划要求(上限值)净地块土地面积(㎡)******建筑总量(㎡)******新型产业用房(M*)(㎡)配套型住宅(R*)(㎡)毛容积率****** ******——注意:更新单元捆绑实施的公共设施具体可详见《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须知》,最终规划指标以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审批成果为准。(三)地价款起始价、保证金*.本更新单元地价款起始价为*****万元,其中:(*)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起始价约为*****万元;(*)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为****.***万元。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为固定值,竞价报价浮动限于政府土地出让收益部分,每次竞价幅度为人民币***万元。*.竞投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在确定收购主体后,收购主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兑付保证金,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挂牌成交后,保证金先用于抵扣地价款款项。二、报名资格要求报名企业须在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经东莞市投资促进局认定东莞市新型产业用地(M*)开发企业准入资质的企业,只接受企业法人单独申请(由委托方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核)。三、竞投申请及确定竞得入选人(线上交易)(一)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竞投申请人在参加网上交易前,应向CA证书认证机构申请办理CA证书;*.竞投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时间开始后*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报名,并根据竞投条件要求,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上传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主体资格审查。申请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二)交纳竞投标保证金报名企业通过资格审查后,竞投申请人应当登陆网上交易系统,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获得保证金子账号。凭此子账号,根据挂牌文件规定时间和数额一次性足额缴交竞投保证金。交付竞投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竞投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并交换到网上交易系统数据库时间为准)。(三)确定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入选人的办法本次网上挂牌招商的具体要求可详见《更新单元单一主体挂牌招商竞投须知》,申请人可在交易系统下载挂牌招商公告、招商须知、竞投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在网上参与竞投。网上报价期限至****年**月**日**:**。本次挂牌招商活动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网上挂牌竞价出价最高者确定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环节的收购主体。四、成交结果确认(线下交易)不动产权益人要约收购时间为自挂牌人发布确认收购主体公告之日起***个自然日。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主体在限期内(含延期)完成***%不动产权益收购,经委托方确认后,出具成交确认函确定为成交方。收购主体在镇政府出具成交确认函后*个工作日内与挂牌方签订《成交结果确认书》,逾期将视为放弃收购主体入选资格,竞投保证金将由委托方依法依规处理。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只接受网上竞投,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它形式的竞投申请和竞投报价。(二)竞投人成为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入选人后,必须在**个工作日内,将竞投保证金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兑付保证金,逾期将由挂牌人依法将竞投保证金转为政府(集体)综合收益兑付保证金。未竞得人的保证金*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三)成交价款包含政府的土地出让收益和拆迁补偿方案明确的集体经济组织的货币补偿。成交地价款付款期限为**个自然日,分*期支付,即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起**个自然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剩余地价款在限期内付清。本招商项目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金由收购主体按规定另行支付。(四)在收购期间出现中止、延期,切割,终止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五)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入选人违约,经市政府批准,挂牌方可以取消其竞得资格,其所缴纳的竞投保证金将交由委托方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不动产权益要约收购入选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六、联系方式(一)委托方: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香芒中路**号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二)挂牌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东六路交易中心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交易系统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三)监管方:东莞市自然资源局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路***号测绘大厦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东莞市清溪镇人民政府****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