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关于再次清理各类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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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交易中心发[****]*号关于再次清理各类交易保证金的通知各交易当事人(招标人、采购人、投标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号)等文件精神及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要求,我中心经研究决定,对进入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各类交易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磋商谈判保证金等)进行清理,请有应退未退保证金的企业尽快与我中心联系,核对账户等信息并及时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流程:
*.请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的供应商,持我中心开具的保证金收据到综合股办理退还手续。
*.办理退还手续时,企业务必提供以下信息: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办理退还保证金业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综合股联系人:李晶明
联系电话:****-*******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