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新化县失业保险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申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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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湘人社函〔****〕**号文件、娄人社发〔****〕**号文件的要求,现就阶段性发放失业补助金和临时生活补助办事指南公告如下: 一、申请时间 失业补助金申请持续到****年**月**日,建议尽量网上申请,或错峰申请,不要扎堆现场申请。 二、失业补助金 (一)申请条件 ****年*月至**月,在我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一直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按月申领不超过*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申领*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分别为我县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和**%,按月发放。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三、临时生活补助 (一)申请条件 ****年*月至**月,对****年*月*日之后参保不满*年的失业农民工,可以按月申领不超过*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二)发放标准 临时生活补助按参保地****年城市低保标准核发。 四、申请步骤 (一)网上申请 具体步骤:①扫描或微信上搜索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②关注公众号→③注册公众号→④社保服务→⑤待遇查询→⑥失业待遇申领→⑦下一步→⑧失业补助金申领→⑨基本信息(完整填写)→⑩提交申请。注意:新化县参保失业人员银行卡号填写社保卡号或中国工商银行卡号。 (二)现场申请 *、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新化县参保的失业人员向新化县政务服务大厅**号窗口、**号窗口申领。 申领步骤:①领取并填写申领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或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③排队待办→④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提交申请。 *、失业前最后所在单位在县(市)区参保的失业人员向参保地的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申领失业补助金。 五、其他要求 (一)申领登记表上原工作单位栏指最近一次交纳失业保险的单位,个人签字栏必须本人签字,严禁代办。 (二)后续审核中,确需个人提供相应参保佐证材料,另行通知本人补充相关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身参加过失业保险的,不核发失业补助金。 (三)下列人员不符合申请补助金:领取期满的失业人员;领取期间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的人员;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失业补助金发放的其他情形。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其他人员。 符合应终止领取情形的,失业人员或家属应主动向经办机构报备停发,经办机构对违规领取失业金、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的要及时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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