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林博环管字〔2020〕105号 关于博白县水鸣镇农机加油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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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博白县水鸣镇农机加油站:你单位报送的《博白县水鸣镇农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性质经现场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项目代码:****-******-**-**-******。二、项目建设内容博白县水鸣镇农机加油站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博白县水鸣镇水鸣圩,东经***°***.**",北纬**°****.**"。博白县水鸣镇农机加油站投资***万元建设该项目,项目占地面积****m*,站内设置*个埋地卧式油罐,其中**m**#柴油油罐*个,**m***#汽油油罐*台,**m***#汽油埋地储罐*台,总容量为***m*,折合汽油容积为**m*(柴油折半计算);设*台双枪双油品税控加油机。 主要建设加油站罩棚、加油区、站房、油罐区及其他附属设施。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修订)》(GB*****-****)划分,该站属三级加油站,形成年销售***t汽油、柴油的能力。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空气环境:****年玉林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的年评价指标中年均浓度除PM*.*的年平均质量浓度超《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外,其他基本污染物监测结果的年平均质量浓度和CO **小时平均第**百分位数及O*日最大*小时平均第**百分位数的质量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二级标准要求,因此,评价判定玉林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PM*.*。补充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监测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推荐的标准值要求。地表水环境:监测结果表明:项目评价河段除W*、W*断面的水质中BOD*监测值超过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的Ⅳ类标准要求,其余监测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的Ⅳ类标准要求,悬浮物监测指标达到《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SL**-**)的四级标准要求,超标主要原因是沿河两岸村民生活污水排入水鸣江影响导致,表明项目评价区域的水鸣江水质现状质量一般。地下水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ZK*监测点总大肠菌群超标外,其余监测因子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III类标准。其中超标原因为监测区域地下水浅埋,浅层地下水受人工活动影响较大,生活污水进入了地下潜水含水层所致。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一般。声环境:项目厂界监测点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a类标准,周边敏感点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相应标准。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明,T*监测点土壤监测因子均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中第二类用地的标准。对照HJ***-****附录D表D.*土壤酸化、碱化分级标准,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无酸化或碱化。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现状为低山丘陵,主要为一般次生植被以及一些低矮草丛等。评价区域范围内无国家需特别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四、项目建设按照报告表和我局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根据现场勘查,项目由于历史原因,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因此,项目施工期已结束,项目周边不存在重大环境问题,施工期环境影响随施工的结束而结束,不存在施工期遗留的环境问题。*、营运期(*)废气防治措施如下:①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油蒸汽经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的油蒸汽量为少量。项目地处空旷地区,空气流动性强,油蒸汽在风力作业下易于稀释扩散。②汽车产生的尾气量较小,项目地处空旷地区,空气流动性强,汽车尾气易于稀释扩散。(*)废水防治措施如下:①油罐******运走自行处理。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进入水鸣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后排入水鸣江。(*)噪声防治措施如下:设备噪声经过设备安装减震垫,基础减震,合理布局,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a类标准,周边最近敏感目标北面居民点声环境质量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a类标准,东面水鸣镇卫生院声环境质量仍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的*类标准。(*)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①废油及含油底泥为危险废物, 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②******运走委托相应的有资质单位处置,不在场内暂存。③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业政策合理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号)“第三章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第十三条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属允许类,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性项目拟建场址位于博白县水鸣镇水鸣圩, 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 及 **** 修订) 中的加油站汽油设备和柴油设备与站外建(构) 筑物的安全间距一览表中的规定, 本项目各设施与站外的安全距离及站内设施之间的距离均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修订) 的相关规定, 且项目地不在自然保护区、 水源保护区、 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 项目营运期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 噪声、 废水和固体废物, 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生产管理的条件下,本项目实施建设无重大外环境制约因素。 因此,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加油站主要设备和设施布局根据场地自然地形条件及生产工艺流程的需求布置。出入口分开布置,均面向东面的水鸣镇的浦宝线公路。场地中部布置加油罩棚和站房,罩棚水平投影面积为***m*,站房 * 层,设置 * 台双枪双油品税控加油机。埋地油罐区设置在站区的北面,分成*个隔池设置。 站区除进出站口的面外,其余面均设净高*.**m 的非燃烧实体围墙。项目布局紧凑,各功能区设置合理,方便车辆进出加油。站内布置严格按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年修订)》(GB*****-****)的要求设计,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布局符合加油站工艺要求。总平面布置功能分区明确,平面布置基本合理。(*)“三线一单”相符性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评[****]***号)中“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由建设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九、博白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博白县环境保护局?****年*月**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本局监督管理股,污防办,监察大队。博白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博白县水鸣镇农机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号).pdf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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