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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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宿迁市污染防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宿污防指办【****】**号)文件要求,现省环保督察反馈的“湖滨新区住建部门****年以来工地行政处罚案件仅*起,降低处罚标准,发现问题第一次限期整改、第二次停产整改、第三次处罚、第四次纳入不良信息系统。现场检查发现“***项目”工地土方作业时未使用雾炮喷淋设施,围挡喷淋设施部分已损坏,部分裸土未覆盖;新丰之星膜材料工地地面正在硬化,雾炮未加水,未安装喷淋设施;江苏泰佳新材料工地部分道路未硬化,围挡未安装喷淋设施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凡对以上拟申请销号问题有异议的,请向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确切的联系方式和依据。附件:省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拟申请销号统计公示表宿迁市湖滨新区省环保督查交流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月**日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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