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宿州市埇桥区镇头水库灌溉配套及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 去掉xxgk_contnetleft样式宿州市埇桥区水利局:
报来《宿州市埇桥区镇头水库灌溉配套及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宿州市埇桥区夹沟镇镇头村镇头水库,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建设内容:镇头水库库区清淤工程、水库灌区配套工程、备用水源地建设工程三部分。其中:①、库区清淤工程计划清淤**.*万方,从而恢复水库原有库容;②水库灌内配套工程主要包括干渠开挖疏浚、支渠开挖疏浚、干支渠(沟)系建筑物(水闸、斗门等)的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量水设施设备及信息系统的新建、改造等。其中干渠衬砌防渗*.*km,支渠衬砌防渗*.*km;③备用水源地建设项目拟敷设输水管道**.*km,新建管理房**m*。购置浮筒式取水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一套。项目已经埇桥区发改委备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报告表》的综合结论,在充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可行。
二、建设单位在项目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必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和建议,做到污染防治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三、建设期间,施工现场应切实加强环境管理,优化施工方式,各种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要有序堆放,采取洒水、建挡风墙、覆盖抑尘网等有效防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进行土方开挖等活动,并及时清运施工场地的固废,最大限度减轻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四、施工期间要严格控制作业时间和施工机械噪声,采取减速、禁鸣、敏感路段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切实减少施工噪声对沿线环境敏感点的影响。确保施工场界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有关要求。
五、项目实施应与周边生态景观相协调,减少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六、强化有关淤泥处置以及暂存淤泥臭气的环境治理措施。合理选择暂存场所,并认真做好施工期间暂存淤泥的环境管理工作,杜绝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七、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水利等相关事项,以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八、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及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宿州市埇桥区生态环境分局
****年*月*日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这个层 此处可参考滁州市政府来做这里的标题是变化的,绑定文件的时候显示文件,绑定解读的时候显示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