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裕安区PPP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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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裕安区PPP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裕采J****F***-*) *、项目类型:服务类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该项目是处置裕安区PPP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产生的污泥,包括新安、单王、顺河等**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以及城南污水处理厂(若污泥检测结果为一般固废)。 *、拟采购的服务预算金额:**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月**号、*月**号分包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两次发布公告,开标至投标截止时间,现场没有投标企业签到、递交电子文件,因故流标。(*)现部分乡镇污水处理厂因污泥堆放过多,已经影响正常运营,现急需对产生污泥进行处置。(*)六安市******是我区环保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与采购内容相对应的合法经营范围;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包含污泥处置相关工艺项目的环评批复,符合本次采购需求。鉴于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六安市******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江店镇华祖村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 * 月 ** 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反映,同时抄送六安市裕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注:*、供应商注册联系电话***-***-****、办理CA联系电话***-***-****。*、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活动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软件技术支持联系,电 话:***-***-****。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为减少人员聚集,供应商确定*名授权委托人进场参加,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人员,不得属于冠状病毒肺炎确诊人员、疑似病例人员,不得属于最近**天(协商前**天)内在疫情重点区域居住、或最近**天(协商前**天)内有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曾与确诊或与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按规定需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人员是否属于前述情形,由供应商开具符合上述要求的承诺说明,协商时随单一来源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同时其授权委托人应按六安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防控综合指挥部(六指办〔****〕**号)文“关于在全市推广应用安徽健康码的通知”的要求申领“安康码”,在入口登记处使用皖事通主动出示个人持有的“安康码”,持绿色“安康码”人员,由登记人员使用“安康码”核验端进行扫码核验,测量体温,根据情况予以放行或进行异常登记。持黄色或红色“安康码”的人员,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禁止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本项目禁止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进场参加招投标活动;无前述承诺说明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其供应商资格将被予以拒绝。需要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有遗漏,有遗漏的视为未响应疫情防控和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其供应商资格也将被予以拒绝。承诺说明的事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比照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有关弄虚作假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疫情防控规定,移送公安等部门处理。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六安市裕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联 系 人:杨丽丽 联系地址:六安市裕安区环保大楼**楼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周正宇 联系地址:六安市东城路上东阳光城*栋*层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本项目依据裕环【****】**号文件要求,确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附件:报告*.jpg报告*.jpg裕安区PPP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置项目(第二次).pdf添加审核意见 被退回的显示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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