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鹤城区刘氏米制品加工厂年产1500吨米制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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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鹤城区刘氏米制品加工厂年产****吨米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怀化市鹤城区城东新区鹤城区行政中心综合楼**楼   邮编:******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年*月**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项目名称鹤城区刘氏米制品加工厂年产****吨米制品项目建设地点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潭口村荷叶塘建设单位鹤城区刘氏米制品加工厂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潭口村*组,项目占地面积****㎡(*.*亩),总建筑面积****㎡,其中生产厂房****㎡,办公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了三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年生产****吨湿米粉。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项目施工期已结束,且施工期未遗留环境问题。二、运营期*、废气:生物质蒸汽发生器产生的废气经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烟尘达标排放;在运输、投料、搅拌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取对车间加强管理,减少非封闭环节造成的原料损失和粉尘产生,投料、搅拌工序上采用密封方式,并在这些工序旁边安装足够的抽风机,减少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影响;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封闭式运行和加强地面清洗的方式,达标排放。*、废水: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及林地施肥。*、噪声:主要为米粉生产中设备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可有效减缓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固体污染物:成型、清洗及检修过程中会产生的废料,将外销做饲料,禁止用受污染的大米生产米粉;生物质蒸汽发生器灰渣、除尘设施烟尘作为有机钾肥外卖;厂内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收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和处置,实行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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