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香城可食地景公园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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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二、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香城可食地景公园服务采购项目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泰兴镇泰北街***号中标(成交)金额*******.**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香城可食地景公园服务 服务范围:可食地景公园绿化及其他配套进行服务 服务要求:*.达到国家行业产品现行标准以及验收规范。*.项目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供应商须运送到管理部门允许的地点堆放,严禁随意倾倒,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全部服务工作。 服务标准:*.绿化植物移栽、种植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安全要求: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拟定详尽、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安全生产及安全防卫措施。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周燕、易光霞、江成群、钟芳明 、组长:邹文林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机构收费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的规定收费标准计算,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机构收费金额约定支付金额:*****.**元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八、其它补充事宜:*、计划号:(****)****;*、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号”)。 (*)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具体内容详见“成财采〔****〕**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附件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东段****号*层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成都******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鑫盛路***号友盛上都*栋**楼****号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道岚;联系电话:***-*********.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先生电话:***-********十、附件*.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附件*.评审文件:附件*.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