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长兴岛】【单一来源公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对恒力炼化等项目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补助测算工作咨询机构项目采购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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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对恒力炼化等项目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补助测算工作咨询机构项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对恒力炼化等项目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补助测算工作咨询机构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落实恒力项目在长兴岛经济区的投资条款兑现,按管委会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第三方工程咨询机构,由咨询机构依据投资协议与恒力提供的竣工决算等相关报告,进行协议条款比对及范围复核。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四)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 具体说明:辽宁******受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委托,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对恒力炼化等项目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补助测算工作咨询机构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截止开标时间,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投标。辽宁******于****年*月*日*:**时在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楼评标室对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经济发展局对恒力炼化等项目按协议约定进行资金补助测算工作咨询机构项目采购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论证。经现场论证,专家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本次招标文件所提出的资质要求合理,技术要求没有排他性及倾向性,招标文件中各项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大财采【****】****号)第十二条第(四)项,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一家的(有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拟参与投标的除外),可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申请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号 三、 公示期限 ****/**/*至****/**/** 四、 其他补充事宜: 五、 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李工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大连长兴岛经济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孙工、栾工 联系地址:大连长兴岛经济区兴港大厦C****室 联系电话:****-******** 六、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