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在深圳巴士集团公交车身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服务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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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巴士集团公交车身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服务自行采购结果公告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采购项目名称:在深圳巴士集团公交车身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利用深圳巴士集团**条线路、**台公交车身双侧和车尾喷绘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宣传标语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宣传时间**天。用途:为推动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顺利开展,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口普查的知晓度,增加人口普查对象的配合度,发挥传统媒体综合优势,全方位、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成交供应商名称: ******项目成交金额: 人民币**.*万元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年**月**日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交货期限:****年**月**日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统计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市民中心B区红塔楼**楼联系电话:********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号传真:********备注: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