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地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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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裕曦不慎将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纳国用(****)字第****号。土地坐落:纳雍县雍熙镇(现已更名为雍熙街道办事处)新街路。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李裕曦遗失的纳国用(****)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若有异议,将书面复查申请及相应证据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纳雍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特此声明。附:权利人申请书扫描件纳雍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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