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平湖市老年活动中心国有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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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号
根据《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财政局批准同意,决定对空调、电脑、电视等报废资产依法进行处置。具体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处置内容:(以现状和现场确定的范围为准)。
二、处置底价:****元。
三、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 **月**日止(工作日),平湖市老年活动中心。
四、报名时间、地点:****年 **月**日----**月** 日**时止(工作日),平湖市老年活动中心。
五、处置时间、地点:****年 **月**日上午*时,平湖市老年活动中心会议室。
六、凡有意参加资产处置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并缴纳保证金 ***元。
联系人:沈水叶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平湖市老年活动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