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鄂州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YP(2020)0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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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YP(****年)***-***号为全面了解需求状况,合理掌握供应规模和节奏,方便意向竞买人及时掌握土地出让有关信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于近期公开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委托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地块预公告号土地位置净用地面积(m*)土地用途容积率出 让年 限YP(****)***吴都大道南侧、文苑南路东侧******.*居住兼容商业(商业占比≤*%,居住及配套≤**%)*.*住宅**年商业**年YP(****)***吴都大道南侧、文苑南路西侧*****.*居住兼容商业(商业占比≤*%,居住及配套≤**%)*.**住宅**年商业**年二、YP(****)***号地块拟以***万元/亩(楼面地价****元/平方米)为起始价,总价为*****.*万元。本宗地的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应配备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万/亩)。YP(****)***号地块拟以***万元/亩(楼面地价****元/平方米)为起始价,总价为*****万元。本宗地的出让实行“持证准用”制度,应配备同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万/亩)。三、YP(****年)***-***号地块的预公告时间为*天,(****年*月**日-****年*月**日)上述地块的交易条件及规划设计条件以正式公告为准。四、如需了解以上地块的相关情况,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向鄂州市国土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咨询。五、若对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在预公告时间内填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六、根据咨询及用地预申请的情况,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适时组织上述地块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七、在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上述宗地的出让活动时,已提出预申请的单位、个人,应当参加相应宗地的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 雷晓云 余亮 ****-*******查询网址:http://***.******.***/附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样本)》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我方现申请贵局于年月日发布的出让预公告位于的号宗地(净用地面积为平方米,合亩)。我方愿意以万元/亩、楼面地价元/平方米,总计人民币 万元(大写 )作为该宗地的最低出价。在贵局组织该宗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时,我方承诺按贵局要求报名参与该宗地的竞买并缴纳相应的保证金,且报价不低于前述价格。申请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地 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 话:申请日期:年月日附件:*、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附件:鄂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