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公共租赁住房自愿退出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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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出具书面申请,并经家庭共同申请人签字确认(申请人对申请书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尚未办理租赁手续的,持《准租证》直接到住房保障办办理退房手续。*.申请人已经办理租赁手续的:(*)携带身份证到住房保障办提出书面申请,结清相关费用,保障办出具退房证明。(*)申请人持保障办出具的退房证明办理水电、煤气报停手续(同时结清费用)。(*)保障办工作人员协同申请人、物业上门验房。(*)验房合格后,申请人携带保障办出具的退房证明以及租金发票到公房管理科办理押金退还手续。办理地址:长兴县金陵中路***号***室,电话:*******办理时间:工作日,夏季:上午*:**-**:**,下午*:**-*:**;春秋季:上午*:**-**:**,下午*:**-*:**;冬季:上午*:**-**:**,下午*:**-*:**(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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