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租金减免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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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免对象:低保户、重残疾、优抚对象、孤寡老人(申请人须年满**岁)、因病致贫家庭。(二)减免条件:申请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个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入不包括低保保障金、残疾补助金、抚恤金等特殊收入)。因患病等原因导致实际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需提供证明材料(收入认定时扣减其支出性收入)。(三)申报材料:《长兴县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审批表》、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困难类型证明、优抚证明等减免相关材料。(四)减免流程:申请人主动提交减免申请至社区,由社区、街道初审并签署审核意见后递交县住房保障部门,由县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并签署审核意见。(五)减免金额:低保户、重残疾予以免租,优抚对象、孤寡老人、因病致贫家庭根据实际家庭情况予以降低租金档次或免租。(六)减免时限:自递交申请表格后,当月起开始减免租金,原则上减免时间为一年,重残疾、孤寡老人减免时间最长不超过*年。(七)办理时间地点:工作日,夏季:上午*:**-**:**,下午*:**-*:**;春秋季:上午*:**-**:**,下午*:**-*:**;冬季:上午*:**-**:**,下午*:**-*:**(具体时间根据两办通知)。地址:金陵中路***号***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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