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厦门海德有限公司公开招租公告(2020年第二十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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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位置及信息:二、租赁方式:公开招租。
三、意向承租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①法定代表人本人或持授权书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
②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华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天内)。
(*)个体工商户:
①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原;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中华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天内)。
四、公告期:十天。
五、其他条件
*、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其他组织(含其关联企业)及其股东或合伙人和自然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得参加公开招租:
(*)拖欠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的;
(*)与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有诉讼或纠纷未解决的;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被列入市国有企业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的;
(*)其他可能影响按期支付租金的不良情形。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不得转租。
*、承租人须遵守我司发布的《租户信用评分规则》(详见附件)
六、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年**月**日海德信用评分规则扫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