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田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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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田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蓝广福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洲路**号太平洋世纪广场A座**层****-****号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田东县****年中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太阳能部分)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东财采〔****〕*号)有关规定,****年*月*日至****年*月**日,******代理“田东县****年中央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太阳能部分)”(项目编号:BSZC****-J*-*****-GXYD)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如下:一、检查发现的违法情形经检查发现,****年**月**日田东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根据谈判小组评审意见确认天等县惠民新能源服******于****年**月**日提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规定期限公告政府采购信息和公告应当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违反《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二、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第(一)项、《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一)、(五)项之规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田东县人民政府或百色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依法向田东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田东县财政局****年*月**日?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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