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新站高新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采购第1-2包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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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标题文档新站高新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采购第*-*包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FXHZ***** 项目名称:新站高新区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站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中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修改为: 投标人业绩 除符合性审查业绩外: *、投标人具有以下业绩: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的部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运营业绩(单个业绩覆盖居民*万户及以上),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城市的部分城区垃圾分类点(或垃圾分类亭或垃圾分类站)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中垃圾分类点(或垃圾分类亭或垃圾分类站)供货及安装数量X: (*)**个≤X≤***个的,每提供*个得*分; (*)X>***个的,每提供*个得*分, 第(*)与第(*)项合计满分*分。 *、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垃圾分类相关设备供货及安装业绩(业绩中须至少包含分类投放箱、餐厨及厨余垃圾处理设备任意之一即可),每提供一个业绩得*分,满分*分。 注: (*)业绩为已完成或正在履约业绩均可;同一业绩不累计得分,仅以最高分计一次; (*)如为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业绩合同②已完成证明材料(如验收报告等); (*)如为正在履约业绩: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业绩合同②采购人单位出具的正在履约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采购人(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分 *.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变更为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 更正日期:****年**月**日三、其他补充事宜 请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评分项“人员配备”是否可以修改答: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与本项目需求相匹配,本条评分项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注:(*)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磋商现场。(*)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cn/ptdt/******/********/***cc***-e*f*-**de-b*e*-**baf*fb*c**.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此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当涂北路与皇藏峪路交口向东***米瑶海社区管委会院内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庆庆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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