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瓯海眼镜小镇品牌形象街、瓯海总部经济园、瓯海亨哈大厦等物业服务(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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瓯海眼镜小镇品牌形象街、瓯海总部经济园、瓯海亨哈大厦等物业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受温州市瓯海经******委托,就瓯海眼镜小镇品牌形象街、瓯海总部经济园、瓯海亨哈大厦等物业服务(第二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国企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C-GC*********
二、采购组织类型: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序号标项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瓯海眼镜小镇品牌形象街、瓯海总部经济园、瓯海亨哈大厦等物业服务(第二次)*项*******元物业管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相关部分。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具备物业管理等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供应商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①供应商在信用中国(http://***.******.***.cn/)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无记录;
②供应商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在http://***.******.***.cn/网站查到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报名、购领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登陆政采云找到本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文件,点击获取后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如供应商未注册政采云,请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时间内资料整理、盖章扫描发至**********@qq.com,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在政采云上将该单位信息添加至本项目中;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售价(元):免费;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小时之前(上班时间)与代理公司予以书面声明确认。获取招标文件后擅自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依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将其记入不良记录,并给与相应处罚。
注:如果供应商没经过如上流程获取采购文件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项目投标等流程.
*、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合法获取途径:按照以上要求获取的招标文件为合法获取,招标文件公告附件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
七、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号楼三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瓯海娄桥洲洋路*号)。
八、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瓯海区行政中心*号楼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瓯海娄桥洲洋路*号)。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不要求。
十、投标说明: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当天只允许授权代表一人进场,请戴口罩并出示绿色健康码,并做好防护措施,人员距离保持至少一米,投标文件送到后不聚集,同时采用视频形式进行开标。
十一、其他事项:
*、本公告有效期限为发出之后五个工作日。
*、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采购文件、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公告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室,联系人:郑凯挺电话:****-********/***********。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室。
联系人:郑凯挺
联系方式:***********/****-********
传真:****-********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瓯海经******
地址:月乐西街***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温州市瓯海经******
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年*月*日实施理由:原物业公司已到期退场,瓯海眼镜小镇品牌形象街、瓯海总部经济园、瓯海亨哈大厦目前处于无物业状态,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开展采购活动。
现场防护措施:参会人员进行现场健康核查,开评标现场通风、消毒;评审人员分发口罩佩戴,清理无关人员等等。附件信息:瓯海眼镜小镇品牌形象街、瓯海总部经济园、瓯海亨哈大厦等物业服务(第二次)采购文件.do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