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大庆市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关于****年**月**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对*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法制办)
传
真:****-*******
通讯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中央大街***号***室
邮
编:******序号文件名称发文机关发文时间*************危险废物规范化存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让胡路生态环境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