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斜桥镇金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纳厂提升改造工程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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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镇金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纳厂提升改造工程Ⅰ期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斜桥镇金石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设施纳厂提升改造工程Ⅰ期,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宁市斜桥镇金石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内容涉及潘家组、叶家组、(新丰、东京、红益)*及稻谷组*个生态池改造(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根据《嘉兴市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与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修订)》(嘉建(嘉建(****)**号)文件规定,类别为(市政工程C三类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根据(关于公布《****年度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单》的通知)(海公管办(****)*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只接受“海宁市小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单(市政工程)”中的单位登记。
*.投标登记和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止,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TPBidder/)”自主登记。(未领取CA锁及未注册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办理。*.*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登记后自行下载。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站http://***.******.***/和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斜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海宁市斜桥镇 地
址:海宁市海昌南路***号金汇大厦B座**楼
邮 编:******
邮
编:******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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