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第2包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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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第*包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原文链接地址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ZCG****-H****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疫情防控储备物资防护用品、消毒用品采购项目(二次)第*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贵池路长江花园*幢***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洗手液利尔康无磷、***ml/瓶*****瓶*免洗手消毒液利尔康***ml/瓶*****瓶****%医用酒精利尔康***ml/瓶乙醇含量**%*****瓶*电动喷雾器市下**L**台***漂白精粉洁象**kg/袋***桶***漂白精片洁象***g/瓶****瓶****消毒液利尔康***ml/瓶*****瓶*消毒片(高效速溶泡腾)洁象***g/瓶****瓶**体温枪冠昌F*******个***以上产品单价按优惠率**.**%下浮五、评审专家名单:沈月兰(组长)、周浩丰、汪锋、王清年、谢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楼****,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购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悬剑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滢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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