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石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室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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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室外配套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预算造价约**万元。
*.*招标范围:石门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内沥青道路、绿化工程等。具体描述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建设地点:江山市石门镇。
*.*建设工期:**日历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质要求: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专业三级项目经理的执业资格。
*.*浙江省以外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持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负责人提供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⑥《进浙备案登记证》等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杭州博望建设******(江山市虎山汽车站四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交纳,未按期交纳的视作自动放弃。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地点为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雅岚
电话:****-*******(******)
江山市石门镇人民政府
杭州博望建设******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