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关于2018年度荆门市京山市永漋镇绿化等2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第三标段的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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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荆门市京山市永漋镇绿化等*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变更公告 各投标人: 经研究,现对****年度荆门市京山市永漋镇绿化等*个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编号:JS*******)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其他说明:为了保证旱改水项目达到设计标准,京山市土地整理中心与永漋镇政府协商验收与支付条款如下:*.旱改水验收标准及时间:工程完工种植水稻方可申请验收,种植水稻必须三年以上。*.费用支付方式:验收合格支付永漋镇政府**%费用,连续再种植水稻两年后拨付全部余款。”变更为“其他说明:为了保证旱改水项目达到设计标准,京山市土地整理中心与永漋镇政府协商验收与支付条款如下:工程完工种植水稻方可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批复下达后拨付总费用的**%”;种植水稻两年后,拨付至总费用的**%;连续种植水稻三年,拨付至总费用的***%。”; *.在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增加:“***.******.*** 工程施工费支付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批复下达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两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三年后付清余款。”; *.取消原招标文件第***页“*-*企业信用登记表”的要求。 其他不变,特此公告。京山市永漋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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