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滨河路和长江北路绿化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滨河路和长江北路绿化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CG****FW****
二、项目名称:滨河路和长江北路绿化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四******;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号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滨河路和长江北路绿化项目服务范围:①长江北路施工范围:起点为东门外大街与长江路交口、终点为金塔东路延伸与长江路交汇处;施工要求绿化建设样式与宽度与长江南路一致。②滨湖路施工范围:招标文件提供施工范围内,除在建足球场及水面以外区域为本项目施工范围。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时间:绿化建设完毕并经验收组验收合格后,养护**年。服务标准:按照道路景观绿化特色标准建设,体现“三大三成”(大绿量、大景观、大色块,成型、成带、成势)的要求,其规划、设计、施工、养护、竣工验收标准依据安徽省城镇园林绿化导则中道路景观绿化建设标准规定执行,规划设计方案须经市绿化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批准后严格按方案实施。五、评审专家(公开招标)名单:
姜雷 张德才 张玲萍 丁松 马德领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湾沚区延伸段*幢,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无为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无为市林业局
地 址:无为市北门坝埂头林业局办公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玉玲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中标单位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