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高陵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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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管委会,县级各部门:为认真做好我县第六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市统计局《****-****年全市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市统发〔****〕**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市进程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年)》的通知(高发〔****〕**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以下简称“六五”普法)。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以及“法治海盐”建设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县统计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统计系统的法律素养和全社会的统计法治观念,为统计工作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先争优为动力,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全县统计中心工作,围绕“用真实数据说话,为科学发展服务”的主题,结合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等中心工作,把《规划》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个方面,为实现我县富民强县目标提供优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坚持从干部群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需要出发,提高统计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能力、提升统计服务水平相结合,着力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不同地区、阶段和对象的特点,确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和形式,征订、编写针对不同对象的宣传资料;切实增强针对性,着力加强对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员,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法人单位统计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与推进依法统计相结合,注重学以致用,学用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统计,在依法统计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普法与执法并重,共同推进地方、部门、单位统计法治建设,提升全社会统计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根据“十二五”时期统计普法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新理念,创新载体,创新形式,拓展领域,完善机制,拓宽覆盖面,与时俱进,积极探索统计普法新途径,切实提高实效性。二、主要目标和任务主要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各地方、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理念,真正使有关领导干部了解统计法,熟悉重要条款,提高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统计法律素质和依法统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精通统计法,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依法统计意识,特别是要让统计调查对象熟悉统计法,增强统计法律意识,营造学习、贯彻、敬畏统计法的良好氛围。以此推动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重视、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社会环境。主要任务:(一)突出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学习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学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者的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突出抓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的学习宣传,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行政、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理念。注重培养政府统计机构、广大统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理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二)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统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使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真正走进机关、走进乡村、走进社区、走进企业、走进单位,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向实际深化,在全县范围开展统计诚信单位试点创建工作,努力提高全社会统计法律意识。(三)深入推进依法统计。结合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完善行政执法评价制度,依法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加强和创新统计相关社会管理,加大对统计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依法行政力度,切实保障统计法有效贯彻实施。三、主要对象、内容与要求(一)主要对象一切与政府统计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包括地方、部门、单位及其领导人员,政府统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负有报送统计资料义务的统计调查对象及有关人员和社会公众。主要对象是:*.领导人员,即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和各级政府分管统计工作的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统计机构领导干部、统计工作人员和其他统计业务主管部门的统计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基层统计有关人员,即乡、村(居)统计人员和承担经常性统计任务的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定代表人、统计负责人、统计人员。要重视对法人 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统计的主管人员和统计人员的统计普法。*、社会公众,即全县社会各界、广大群众。(二)主要内容与要求通过自学、面授、测试等方式方法,组织统计普法对象深入学习《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强依法统计、依法行政。*.重点抓好领导人员的学法用法,提高依法管统计、依法用统计的能力,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相关统计知识,知晓统计法重要条款内容。学习 《统计法》、《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明确自身在统计活动中的责任,并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牢固树立依法独立设置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提供真实的统计资料、依法管理统计工作、依法运用统计数据的观念,积极支持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支持政府统计机构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为保障统计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好统计法律法规提供坚强后盾。力争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对领导干部的培训内容;会同普法、组织等部门举办地方、部门、单位分管统计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和法制讲座制度;继续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新任干部任职培训班的学习内容;积极开展对县级领导干部、部门领导、乡镇(管委会)领导和统计中心主任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有关规定的学习纳入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内容;举办统计法制讲座,赠送统计法宣传材料,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习、遵守统计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重点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增强统计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把统计法的各项规定作为行动指南。学习《宪法》、《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学习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及反腐倡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对统计法的敬畏、责任、程序和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政府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努力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政府统计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要通过本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统计法律法规;要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培训,完善上岗培训和定期轮训制度;要通过网络等形式加强自学,坚持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确保每人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学时;加强学习交流,学习考察统计法制工作先进单位。*.重点抓好基层统计有关人员的学法用法,熟悉统计法律法规,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学习《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增强统计法律意识,提高依法统计能力,更好地支持和配合统计工作。尤其要加强对法人单位的统计法宣传教育。
围绕国情国力普法、常规调查等工作任务把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统计调查全过程;结合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业务培训、各专业统计年报会议、统计从业资格培训、统计继续教育学习宣传统计法;着力加强对法人单位统计人员宣传教育,加强法制培训;发送法制宣传资料,并通过统计执法的过程宣传贯彻统计法。*、着力抓好社会公众学法用法,让公众知晓统计法的核心内容和重要条款。以世界统计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资源优势,积极构建全方位的媒体法制宣传平台,开展以《统计法》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同时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继续深入开展统计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四、步骤与方法统计“六五”普法规划从****年开始实施,到****年结束。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阶段要求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宣传发动阶段(****年)*.成立统计普法领导机构。县统计局成立高陵县统计普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法制科),负责全县统计普法的日常工作。各乡镇管委会镇统计站也要在****年**月底前成立普法领导机构,明确统计普法分管领导,确定联络员,全面加强对统计“六五”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各乡镇(管委会)、要根据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并于****年**月底前报送县统计局,同时做好宣传发动等工作,努力实现统计“六五”普法工作良好开局。县统计局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国统字〔****〕***号),争取将学习宣传统计法纳入本县“六五”普法规划。*.做好辅导资料征订编写准备工作。县统计局将做好统计“六五”普法辅导资料的组织征订工作,并根据全县实际,做好有关补充材料的征订编写等准备工作。(二)组织实施阶段(****年至****年上半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县统计局、各乡镇(管委会)统计站、每年根据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要求,制定年度普法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分解目标任务,强化保障措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建立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队伍。县统计局、各乡镇(管委会)统计站要根据普法任务的需要,配备相应人员承担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本单位至少有一名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要认真做好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组织指导能力,努力造就一支精通统计法律知识、熟悉统计业务工作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年年底前,县统计局要完成对乡镇(管委会)统计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工作。*.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和需求,设计不同的宣传内容和形式,创新方法,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对统计普法重点对象,原则上都要求参加由统计普法办组织的统一测试,测试合格者,由统计普法办核发《统计“六五”普法合格证》。*.做好中期检查督导。县统计局将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在****年开展对统计“六五”普法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的中期督导检查,查找不足,改进提高,扎实推进统计“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各乡镇(管委会)统计站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组织开展检查督导活动。(三)检查验收阶段(****年*月至**月)
县统计局将制定《全县统计“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办法》,在普法期间,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稽查活动,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年第一季度,针对前四年统计普法实施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开展统计“六五”普法查漏补缺工作。县统计“六五”普法验收工作将于****年上半年完成。****年下半年,迎接上级对全县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选、推荐和表彰工作。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六五”普法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抓紧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紧抓好。*.加强统计普法组织领导。县统计局局长任组长,县统计局法制工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其他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法制科科长兼任,局各科室的主要负责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全县统计普法的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等日常工作。各乡镇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机构和工作制度。县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指定统计“六五”普法联络员,确定统计“六五”普法师资骨干,全面加强对本部门和本系统的统计普法工作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改善工作条件。要根据有关规定,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保障统计普法工作经费,加大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投入,将统计普法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用,不断改善统计普法工作的条件,提供必要的宣传设备。*.根据“在地统计”工作管理原则,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县级各有关单位的统计“六五”普法活动,由所在地统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县级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协助所在地统计部门做好本部门、本系统、本单位的统计“六五”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