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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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原文链接地址正文开始 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湖北******|项目开标时间:****-**-**|项目监管地:远安县|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四标段)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Z****-******-**H *、采购计划备案号:远采计备[****]XM****号 *、项目名称: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能力建设项目(四标段)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该标段主要采购流动注射分析仪*套(已做进口设备审批,可采购进口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套(已做进口设备审批,可采购进口设备)、自动进样仪*套。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政策;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供应商提供的进口货物不是供应商生产的,则必须提供所投货物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开标现场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公布,经供应商签字确认后归档留存。评标小组将在评审时对此查询结果进行复核,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重要提示:各投标人(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标小组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供应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文件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人(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投标人(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同时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现场递交:投标人(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投标人(供应商)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为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在开标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的补救方案;未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因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解密后无法正常读取或者导入电子开标评标系统时进行补救的权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远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 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幸 电话:****-******* 正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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