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海勃湾区警用电动自行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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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勤务机制,进一步提高警务工作效能,**月*日,海勃湾交警大队举行了警用电动自行车配发仪式,将**辆警用电动自行车配发至各网格路长。“海勃湾区车流量、人流量大,执勤过程中民警很难迅速到达指定地点。针对这一情况,支队、大队为各执勤点配备了警用电动自行车,充分发挥其机动、灵活、便捷的优势,解决了高峰期警车难以及时到达指定地点的难题,便于民警快速到达拥堵路段,确保了执法点高效运行。”海勃湾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连岁说。
警用电动自行车车身蓝白相间,印有统一的“乌海交警”标识。民警骑着警用电动自行车除了能够及时处置交通拥堵、交通事故、违章停车外,还可以开展街面巡逻、文明宣传等。
“请把您的车停到车位上。”**月**日,海勃湾交警大队第二网格组辅警武扬骑着警用电动自行车在乌兰路劝导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警用电动自行车“上岗”后,民警依据上下班高峰期及特殊时段的道路交通情况开展街面巡查,全力做好防事故、保畅通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路面勤务管控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配备警务电动自行车后,我们可以高效地到警务工作站周边劝导违停车辆,更快捷方便地到达拥堵路段,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解决群众诉求。在现有警用摩托车的基础上增加警用电动自行车,补充了警用摩托车无法覆盖的范围。”武扬说,“每辆警用电动自行车都配有扩音器,可通过教育劝导、警示喊话等方式,提醒驾驶人文明驾驶、有序停放,及时查纠和处罚巡逻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区道路交通有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