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榆社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榆自然告字(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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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社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榆自然告字(****)*号经榆社县人民政府批准,榆社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平方米)土地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竞买保证金(万元)备注容 积 率建筑限高(m)GT****-**箕城镇板坡村(东升街东延北侧和南侧)*****.**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年,住宅用地**年****二、竞买人资格要求(一)凡满足公开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二)土地属房地产开发的地块按晋政发(****)*号和晋政办发(****)**号规定执行。(三)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四)本次挂牌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五)此公告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和榆社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查阅。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时间安排如下:(一)公告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报名申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五、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竞买人在签订《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现场竞价确认书》后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六、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参照《晋中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出让暂行办发》规定执行。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竖向控制范围及用途:地下空间竖向控制范围为负**米以上,满足人民防空建设需求的前提下,仅限用于停车场和配套设施。地下空间用途:住宅,出让年限:**年。七、对拟竞买宗地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五日书面提出,否则,因不了解宗地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八、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账号/户名/开户行,保证金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交易系统支持保证金交纳的银行有建设银行、晋中银行。(二)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我所在挂牌活动结束后*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如有特殊要求,在缴纳保证金时提交纸质文件说明)。(三)本次挂牌出让通过土地与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进行新用户注册,审核通过后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四)本次挂牌出让实行资格预审,受让方需符合榆社县城中村改造办法。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五)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尽早交纳保证金。(六)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保证金,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竞买资格条件的;*、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不按本须知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七)网上报价不可撤回。挂牌出让价款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有关费用。(八)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同时需向榆社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提交竞买资料两份,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处需按手印。(九)在挂牌报价和现场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九、竟得人需依据榆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明确GT****-**号地块出具商品住房建设项目控制性指标的函》(榆住建函〔****〕**号)文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面积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户型面积应当控制为**平方米)所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在项目办理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登记备案时需签订《公共租赁住房配建提供协议》,在该项目竣工验收时,由住建局会同监察、物价部门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组织,对其建设成本予以认定后,由政府及其保障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以成本价回购,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不配建或不宜配建的项目,按照该项目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在办理预售许可前向政府及保障性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缴纳应配建廉租住房面积部分的建设资金。同时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十、榆社县GT****-**号地块土地出让后,地上建筑物由竞得人与建设方协商处置。十一、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榆社县国土资源交易事务所联系电话:***********联 系 人:周海霞另:如果您在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主体库注册登记咨询电话:****-*******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榆社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宗地/矿区编号 附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