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沛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沛县朱寨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平整土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沛采磋(2020)SZZR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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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年沛县朱寨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平整土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沛采磋(****)SZZR***
项目名称:****年沛县朱寨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平整土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朱寨镇朱岗片项目区部分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的期限:签订合同后**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cn);
③“信用江苏”网(***.******.***.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cn)。
⑤“信用沛县”网。
(*)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及报送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 **月**日至****年**月**日。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售价:免费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为方便业务联系,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应在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将此表填报齐全,发送到下述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号综合楼*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北京时间)
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号综合楼*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地点: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号综合楼*楼开标室。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午**:**,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询问和质疑
*. 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王卫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号综合楼*楼代理部。
(五)****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特别说明
*.采购人认定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确需开展。
*.按照《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苏财购〔****〕**号)的要求,建立登记询问制度。
*.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执行疫情报告、人员隔离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沛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沛县沛公路*号
联系人:张兆磊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北路**号综合楼*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卫
电话:****-********
苏州******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供应商报名登记表附件: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