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泉州市泰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泉******(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鲤城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泉******(新建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公示时间:****年**月**日—**月**日(*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泉******(新建项目)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号三、建设单位:泉******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五、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泉******(新建项目)建设单位:泉******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上村社区南环路****号建设性质:新建总 投 资:**万元建设规模:租赁厂房总建筑面积***㎡生产规模:年维修汽车***辆。职工人数:职工**人,均不住厂,厂区内不设置员工食堂。工作制度:年工作日***天,实行一班工作制,每班工作*小时。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无洗车工艺,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GB****-****《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三级标准(其中NH*-N执行GB/T*****-****《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B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晋江仙石污水处理厂处理。年污水排放总量控制在:废水≤***.*吨。*、项目应配套废气处理设施。①项目喷烤漆工序在密闭负压的喷烤漆房中进行,喷烤漆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外排有机废气排放执行DB**/****-****《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相关标准,喷漆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二级标准。②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排放执行GB*****-****《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相关标准;③项目无组织有机废气排放及其他无组织控制要求执行DB**/****-****《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中“涉涂装工序的其他行业”的标准及GB*****-****《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的规定。*、项目厂区应合理布局,对喷漆房、升降机、空压机、折胎机、大梁校正仪等主要噪声源应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和减震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执行GB*****-****《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类标准,即昼间≤**dB,夜间≤**dB。*、项目应按GB*****-****《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设置危废暂存场所,原料空桶应集中收集后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械润滑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漆渣等危险废物应集中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并及时妥善处置;生产固废集中收集综合处置。七、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在福建环保网上进行了二次信息公示(第一次:****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次:****年*月*日至****年*月*日)。本项目公众参与中所涉及的公示、调查的时间节点、顺序和方式符合相关要求。在二次网上信息公示期间,建设单位未收到公众的相关反馈意见。八、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九、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地址:鲤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