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浔财采〔2020〕14号--桂平市财政局关于2020-2022年度桂平市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视频 s 视频 e 图集 s 图集 e 正文s 浔财采〔****〕**号桂平市财政局关于****-****年度桂平市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减少采购环节,降低行政成本,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市财政局决定对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实行定点采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定点采购的适用范围及期限(一)实施范围: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团体组织(以下统称“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对使用财政性资金,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等相关服务活动,均按照本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本通知发布生效前,采购人已与定点范围外的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服务协议,且仍然处于合同有效期内的,在合同期满前可按原合同履行,合同到期后应按本通知执行。(二)限额标准:凡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单项合同预算价在***万以下(不含***万元)的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实行定点采购。***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三)有效期限:本次定点采购有效期为*年,即自签订定点采购协议并生效之日起对应签订采购协议之日止,如政策有调整的按最新政策执行,服务期限自动到期。二、定点供应商名单及报价经市财政局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确定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定点供应商**家,详细名单、联系方式及优惠率等内容见附件《桂平市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企业及优惠率一览表》。各定点供应商定点协议和售后服务承诺等信息,在广西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可查询。三、定点采购实施程序(一)确定采购需求。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展前,应明确采购预算和采购需求,明确相关业务的规范和标准。(二)按相关文件要求申报政府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三)项目业主应从入围的企业中随机抽取确定服务供应商。(四)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定点供应商应与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签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业务项目的名称、委托事项、要求、标准等;相关委托费用、支付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定点供应商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和各项服务承诺,向采购人提供优质的服务。项目合同价格=采购预算价(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计算)×(*中标单位的价格优惠率);项目业主或定点供应商应在双方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送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备案。(五)履约验收及资金支付。采购人应按合同约定,对定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定点供应商支付费用,采购资金由采购人与供应商自行结算。(六)定点供应商每月**日前将上一月份验收完毕的评估项目情况汇总表送到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四、入围供应商随机抽取规则(一)项目业主在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采购公告,公告期*天,公告截止后由项目业主从入围的企业中随机抽取确定服务供应商(抽中一个项目后,中选供应商暂停在这个项目后的第二、三个项目参与抽取资格,第四个项目开始可参与)。入围企业符合资质要求的均要求现场参与抽取活动,合同期限内中选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承接抽中项目的,不承接达*次的暂停其业务*个月,达*次的清退出库,列入失信名单并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具体方案另行制定)。(二)中选供应商严禁转包抽中的项目,否则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查处,并清退出库,列入失信名单,且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五、定点供应商的管理和监督?(一)定点供应商不得采取给回扣、赠送物品等方式实施商业贿赂,进行不正当竞争。(二)定点供应商企业发生合并、分立以及注册资金、法人、经营场址变更等情况应及时通知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变更相关信息。(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负责对定点服务合同的执行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定点供应商弄虚作假或没有按照定点合同承诺约定要求提供服务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可单方面终止定点合同,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定点供应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定点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四)定点供应商应当接受各级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受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处理的,影响继续履行定点供应商义务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将根据实际情况和行业管理部门的意见进行处理。(五)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定点供应商开展业务的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和抽查。定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扣减相关委托费用,情节严重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取消其定点资格,造成损失的,由定点供应商赔偿相关损失。一是资产评估报告或相关意见、内容格式、必备事项等,因质量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的要求,约定期限内未能纠正或补充完整的。二是故意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或意见,资产评估报告或相关意见失实的。三是泄漏在开展相关业务时知晓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四是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排挤其他定点供应商承揽相关业务的。六、其他事项(一)执行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定点采购的过程中,采购人或定点供应商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及时反馈到桂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二)请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所属单位贯彻执行。本通知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若有新的管理办法则另行通知。附件:桂平市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企业及优惠率一览表 ?桂平市财政局
? ? ?****年*月**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正文e 附件s 文件下载:浔财采[****]**号(附)--附件:桂平市土地及房屋评估服务定点采购中标企业及优惠率一览表.xlsx关联文件:附件e 其他s 其他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