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关于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重发)的澄清修改公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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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单位 现发布宁波大红鹰学院象山影视学院二期景观绿化工程(重发)(招标编号:NBGODOZB******-*-*)项目的澄清修改公告(三),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第***.******.***条”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中(*)浮动率A的确定:在(-**%、-**.*%、-**%、-**.*%、-**%、-**.*%、-**%、-**.*%、-**%)九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个值,算术平均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浮动率A。修改为:(*)浮动率A的确定:在(-**%、-**.*%、-**%、-**.*%、-**%、-**.*%、-**%、-**.*%、-**%)九个浮动率中一次性随机抽取*个值,算术平均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浮动率A。 *、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总报价表”中“下浮**%~下浮**%(含本数)”修改为:下浮**%~下浮**%(含本数)。 *、本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总报价表”中“注*.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至**%)(含本数)”修改为:*.投标评审价合理范围在招标控制价下浮(**%至**%)(含本数)。 *、若投标人认为本次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顺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三)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三)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财经学院官网、******官网,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宁波财经学院 招标代理:******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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