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催告安徽爬踢酷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缴纳土地违约金的通知书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催告安徽爬******缴纳土地违约金的通知书安徽爬******:你公司于****年*月*日以挂牌方式竞得位于明光市道涵大道与焦城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土地成交总价款****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业。****年*月**日签订《明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以下简称《成交确认书》),于****年*月**日与我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第十条约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分两期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万元于****年*月**日之前付清;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万元于****年*月**日之前付清。按照《出让合同》约定,现你公司土地出让价款已经缴齐,土地出让总价款****万元中有****万元缴款时间违约,根据《出让合同》第三十条“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 产生土地违约金***.*********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日内,到我局办理支付违约金***.***万元的手续,到期后不支付该款的,我局将依据《出让合同》的约定及《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责任。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ndFragment没有解读或者文件时隐藏xxgk_zclist这个层 此处可参考滁州市政府来做null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