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合经区南艳湖养护管理(2020-202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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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经区南艳湖养护管理(****-****年)
原项目编号:****BFJBZ*****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合经区南艳湖养护管理(****-****年)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
****BFJBZ*****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中的(*)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因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不具备具有绿化养护服务业绩的条件。
问:能否取消是否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限制,即: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非牵头人提供均可。
答:详见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中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的“投标人安保服务业绩”: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 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安保服务业绩中的(*)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问:能否取消是否为联合体牵头人的限制,即: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非牵头人提供均可。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第二部分:招标文件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商务、技术及报价文件详细评审标准”中“ 投标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分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每个得*分; (*)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每个得*分; (*)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每个得*分。 注:本项满分**分。最多仅计取*个业绩分值。 (*)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针对同一项目提供多个合同的情形:如为续签合同,则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如为非续签项目,则可按多个合同重复计分,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合同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公示截图或业主证明等。单个业绩仅按最高规模得分记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现变更为:“ 投标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分 ****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公园(或风景区)绿化养护服务业绩: (*)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每个得*分; (*)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每个得*分; (*)单个合同绿化总服务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的,每个得*分。 注:本项满分**分。最多仅计取*个业绩分值。 (*)投标人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评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须为联合体非牵头人提供。 (*)针对同一项目提供多个合同的情形:如为续签合同,则仅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如为非续签项目,则可按多个合同重复计分,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各合同对应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中标公示截图或业主证明等。单个业绩仅按最高规模得分记取一次,不重复计分。 ”。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合肥经济技******
地址:合经区佛掌路标准厂房
联系人:陈思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葛工
联系方式:****-********、******** ****年**月**日 附件: ****BFJBZ*****项目补疑*.pdf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cn/jyxx/******/*********/********/*fe**b**-**db-**d*-b**f-*b**f***c***.html?ztbtab=*********&biaoduanguid=**d*****-****-*d**-***c-*d******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