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东围墙维修改造项目(二次)成交公告[院招第202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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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的委托,对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东围墙维修改造项目(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已完成评审工作,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南区东围墙维修改造项目(二次)项目编号:院招第*******号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磋商日期:****年**月**日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成交供应商地址:巢湖市烔炀镇烔黄路东侧原派出所成交价:人民币壹拾伍万玖仟元肆角(¥******.**元)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名单:周宇航、韩冰、张文联采购人名称: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太湖东路**号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赵老师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高速时代广场C*楼**层联系人:彭工电话:***********监督管理部门: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联系人:赵老师电话:****-********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以上结果,特此公告。如供应商有质疑,请于*个工作日内向******反映。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无特此公告。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