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澄清公告】关于终结“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第三次挂牌(项目编号:GY20-09Y-CQ-ZCZL048)”暨追究承租方广东奥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责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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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结“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第三次挂牌(项目编号:GY**-**Y-CQ-ZCZL***)”暨追究承租方******责任的公告肇庆市高要******委托我中心挂牌的“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第三次挂牌(项目编号:GY**-**Y-CQ-ZCZL***)”, 我中心于****年*月 **日至****年 **月**日在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网站发布了《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第三次挂牌公告暨电子竞价公告》,该项目于****年**月**日下午*点**分**秒止已完成电子竞价,******作为最高出价的竞买人也已依照公告的约定向我中心提交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相关报名资料。我中心与委托方肇庆市高要******联合对******进行了资格审核,双方确认******成为该项目的合资格承租方后,我中心于****年**月**日发出《受理及组织签约通知书》,并抄送给了******,通知书要求必须于****年 **月**日前签订《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合同》及《临时装卸点安全生产责任书》。经委托方多次催促,******仍未与委托方签订《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合同》及《临时装卸点安全生产责任书》。
依据公告的约定,******拒不签约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现我中心根据委托方肇庆市高要**********年**月**日的授权,依规、依程序和依公告的约定,启动以下程序:
*、受委托启动终结挂牌、电子竞价程序:自即日起,终结“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第三次挂牌(项目编号:GY**-**Y-CQ-ZCZL***)”的挂牌、电子竞价程序,何时重新启动挂牌、电子竞价程序由委托方重新授权。
*、受委托启动对******拒不签约责任的追究程序:
(*)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万元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划转至委托方肇庆市高要******帐户。
(*)受委托申明:今后重新启动“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的挂牌、电子竞价程序时,如果成交价低于******竞得的***万元(*年累计租金)的差价,将由******支付;如果成交价高于******竞得的***万元(*年累计租金)的差价,******将无权索取。
(*)受委托申明:“高要区金渡镇临时装卸点河段有偿使用经营权”重新挂牌、电子竞价时,******不得参与报名竞买。
特此通知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要分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