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A包】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务通流量通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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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务通流量通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告项目名称: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务通流量通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包采单〔****〕****号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NMTZ-****评审日期:****年**月**日 公示日期:****年**月**日公示期限:*个工作日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供应商投标资格:*、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条的规定,包括:(*)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投标人需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实力和专业技术能力; *、在“信用中国”网(***.******.***.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cn)“办事平台”投标人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人名称:青山区人民法院采购人地址:包头市自由路**号采购人联系人:刘涛采购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号包头市商会大厦*-***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号:********************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包头兴达支行项目负责人:解韬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文件: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法院审务通流量通信服务采购公告.docx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年**月**日***,***.**************包头市昆区市府东路*号中标标的信息:名称型号配置服务要求购买数量购买单价购买总价评审成员:曹宇,刘涛,田雨丰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青山区人民法院、内******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年**月**日